智權管理及推動中心|簽署產學合作

產學合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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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流程

01

系所中心

擬函稿送委託或補助機關用印合約書與請領第一期款項,並檢附:

  1. 計畫書/合約書:合約書電子檔請先 email 予研究發展處法務審閱,請見步驟2的說明。
  2. 計畫處理表  (請登入【產學合作計畫系統】系統下載,僅限本校內IP位址瀏覽)
  3. 計畫主持人自我檢核聲明書、研究人員保密暨權益歸屬同意書、利益衝突迴避及資訊揭露聲明書(產學合作三合一附件)
  4. 研究參與者保護聲明書   (請登入【產學合作計畫系統】系統下載,僅限本校內IP位址瀏覽)

02

研發處

合約書審閱與會核作業:

請先寄送合約書電子檔予研發處業務窗口,將於 3 個工作天內回覆研發處法務意見。
待電子檔經審閱通知核可後,即可進入上簽用印的行政程序。
敬請採用線上簽核流程,並確認上傳下列簽章後之掃描檔:
合約書 (計畫主持人親簽或蓋章)、產學合作三合一表單 (簽章得以電子簽章或紙本簽章方式進行)

03

主計室

覆核經費、編給計畫編號。                           

04

計畫業務組

計畫處理表管理費查核並抽存處理表,並將編號之計畫處理表印送系所中心承辦人;有關研究參與者保護聲明書,請送至人體與行為研究倫理治理中心(工五館137室)。
*因應疫情相關辦理注意事項,請逕洽計畫業務組各學院承辦人

05

出納組

開具請款收據                                 

06

研發處

函稿會核                                   

07

秘書室

函稿陳核                                   

08

文書組

函稿陳核                                   

09

系所中心

公文決行後,
  1. 請至公文系統點選「傳閱」予計畫業務組承辦人存辦。
  2. 檢送決行公文影本、紙本合約、紙本產學合作三合一附件至研究發展處,研究發展處將於紙本合約側邊蓋印騎縫章,避免他人抽換;並抽存其他文件。用畢請續送文書組蓋用合約校印。
 

注意事項

  1. 本校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管理辦法第七條:「本校接受以營利事業之民間團體委託產學合作案,如與合作對象於契約約定產出研發成果全部歸屬該合作對象所有,應於該契約約定提撥該合作研究經費不低於百分之十五,且原則不高於百分之四十作為先期技術移轉金。」
  2. 簽訂合約書以校方為簽約單位,校長為簽約代表人,計畫主持人列名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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