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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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項目規劃
負責制定產學合作計畫,確定合作方向、目標等;協助相關學院和產業合作,包含企業員工的在職訓練,例如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制定符合雙方需求的計畫。 -
企業關係管理與維護
與產業界維持多元與多層次的互動關係。積極協助企業在產學合作遇到的問題,提升企業繼續合作的意願,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未來將納入企業會員的服務。 -
產學合作場域規劃與營運
負責校內的產學合作空間,打造符合產業需求的場域。包含士林校區創新研究大樓、桃園青埔創新中心。負責招商和接洽產業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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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成果行銷推廣
負責將產學成果轉化為實際的商業價值,推廣產學成果、協助學研團隊的發展規劃,擴大產學效益。 -
國際產學合作
加強與國際市場交流,拓展國際合作平台,促進國際產學合作的廣度及深度,開啟實際合作,推動國際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 -
科研成果計畫評估與推薦
搜尋學界潛力案源進行適合度評估與輔導,舉辦課程、審查會議、媒合業師諮詢,推動學研成果藉由部會計畫支持,朝向商業化發展。
類型 |
補助內容 |
經費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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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案 |
具商業潛力的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創業構想。目標為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開發商業化原型。 |
800 萬為原則 |
拔尖案 |
曾執行萌芽案且績效良好,或經平台評估具重大潛力者。 申請時應提出合格投資方評估報告、智財作價申請證明文件、CEO/COO人選等具體創業規劃。 |
1,500 萬為原則 |
種子案 |
經審查未獲萌芽案及拔尖案推薦,商業規劃尚未完整,但具潛力的新構想。提供初期資源協助其進行早期市場驗證與構想成熟。 |
50 萬為限 |
- 萌芽案與拔尖案 - 以不超過1年為原則。
- 種子案 - 以6個月為原則。
審查方式:
- 每年3月、9月經科研產業化平台推薦送件後之審查分為書面初審、商業培訓、會議審查,將遴邀相關領域專家擔任審查委員辦理。
- 審查流程:
受理方式:
- 批次受理申請作業 - 以1年受理1批次(6月份)為原則。
- 得視後續狀況調整受理批次數。
審查流程:
- 計畫受理後,計畫審查流程為三階段:
本計畫分為兩種類型補助學術機構推動科研成果事業化,依據不同階段與需求進行設計:
項目 |
「促新創」 |
「育新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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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學術機構 |
學術機構+登記成立5年內之新創公司共同申請(需為該學術機構衍生設立) |
補助金額/期程 |
每案上限 3,000 萬元/1 年 |
每案上限 2,000 萬元/1 年 僅補助學術機構 |
驗收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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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追蹤 |
新創公司須接受結案後至少5年的追蹤與考核,作為後續審查及送件評估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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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團隊進案前輔導
02
繳交徵案文件
03
平台文件審查
04
委員書面審查
05
業師諮詢輔導
06
校內初審會議
07
計畫修正定稿
08
平台函送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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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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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價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