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學中心|中心介紹

中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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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產學中心
 
  主要職掌大學與產業界之間的合作關係。其工作內容涉及產學合作規劃與執行、企業關係管理與維護、產學合作場域規劃與營運、研發成果行銷推廣及國際產學合作等多個方面,旨在為產學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務,提升實際效益與價值,藉由產學共創帶動臺灣新一波的產業升級。功能分述如下:
  • 產學合作項目規劃

    負責制定產學合作計畫,確定合作方向、目標等;協助相關學院和產業合作,包含企業員工的在職訓練,例如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制定符合雙方需求的計畫。
  • 企業關係管理與維護

    與產業界維持多元與多層次的互動關係。積極協助企業在產學合作遇到的問題,提升企業繼續合作的意願,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未來將納入企業會員的服務。
  • 產學合作場域規劃與營運

    負責校內的產學合作空間,打造符合產業需求的場域。包含士林校區創新研究大樓、桃園青埔創新中心。負責招商和接洽產業合作夥伴。
  • 研發成果行銷推廣

    負責將產學成果轉化為實際的商業價值,推廣產學成果、協助學研團隊的發展規劃,擴大產學效益。
  • 國際產學合作

    加強與國際市場交流,拓展國際合作平台,促進國際產學合作的廣度及深度,開啟實際合作,推動國際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
  • 科研成果計畫評估與推薦

    搜尋學界潛力案源進行適合度評估與輔導,舉辦課程、審查會議、媒合業師諮詢,推動學研成果藉由部會計畫支持,朝向商業化發展。

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
  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簡稱科創計畫)為鼓勵學研單位將具潛力的研發成果推向商業化,完善校內新創孵育機制,銜接政府創新創業資源,促進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計畫自110年整合推動,以「政府學研創新創業第一棒」為定位,參考價創計畫推動經驗及萌芽計畫之作法,完善學研機構內部衍生新創法規、加強案源探勘及早期培育機制,採階段式育成學界潛力新創案源。
 

類型

補助內容

經費額度

萌芽案

具商業潛力的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創業構想。目標為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開發商業化原型。

800 萬為原則

拔尖案

曾執行萌芽案且績效良好,或經平台評估具重大潛力者。

申請時應提出合格投資方評估報告、智財作價申請證明文件、CEO/COO人選等具體創業規劃。

1,500 萬為原則

種子案

經審查未獲萌芽案及拔尖案推薦,商業規劃尚未完整,但具潛力的新構想。提供初期資源協助其進行早期市場驗證與構想成熟。

50 萬為限

 
執行期間:
  • 萌芽案與拔尖案 - 以不超過1年為原則。
  • 種子案 - 以6個月為原則。

審查方式:
  • 每年3月、9月經科研產業化平台推薦送件後之審查分為書面初審、商業培訓、會議審查,將遴邀相關領域專家擔任審查委員辦理。
  • 審查流程:ALL_catalog_25I03_46MU6hQzZT

經濟部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價創2.0)
 
  為因應國家科技政策與國際產業競爭趨勢,推動「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透過補助學術機構技術團隊,促成創新技術成果之事業化發展。目標在於培育具前瞻潛力之新創事業,帶動新興科技產業聚落形成,並落實我國新興產業發展政策,強化產業創新動能與國際競爭力。

受理方式:
  • 批次受理申請作業 - 以1年受理1批次(6月份)為原則。
  • 得視後續狀況調整受理批次數。

審查流程:
  • 計畫受理後,計畫審查流程為三階段:ALL_catalog_25I03_JT72HyccZQ

  本計畫分為兩種類型補助學術機構推動科研成果事業化,依據不同階段與需求進行設計:

 

項目

「促新創」

「育新創」

申請對象

學術機構

學術機構+登記成立5年內之新創公司共同申請(需為該學術機構衍生設立)

補助金額/期程

每案上限 3,000 萬元/1 年

每案上限 2,000 萬元/1 年

僅補助學術機構

驗收標的

  1. 期程內成立新創公司,開發創新產品或科技服務

  2. 技轉金/技術股為不低於補助款40%

  3. 第5個月前,聘任有經驗的CEO/COO

  1. 完成產品測試/驗證/試量產

  2. 技轉金/技術股為不得低於補助款 40%

  3. 關鍵研發/營運人力加入新創公司,並於第5個月前,聘任有經驗的CEO/COO

  4. 新創自籌款至少達補助款10%(不含技轉金/技術股)

  5. 新創實收資本額於驗收時,應額外增加募資額度,金額不低於補助款 25%

後續追蹤

新創公司須接受結案後至少5年的追蹤與考核,作為後續審查及送件評估之參考

-


 科研產業化平台潛力案源評估與推薦流程

01

團隊進案前輔導

由平台與團隊會議討論,評估技術價值、市場潛力與商業化方向,並協助準備徵案文件。

02

繳交徵案文件

團隊依期限繳交計畫簡報、申請表、智財權協議書、資訊揭露切結書等必要資料。  

03

平台文件審查

平台初審文件完整性與格式,確認無遺漏、誤填或智財問題,若有缺漏將退件補正。  

04

委員書面審查

將計畫內容交由外部專家評分,提供初步回饋供團隊修改與調整的方向參考。      

05

業師諮詢輔導

安排團隊與業師一對一諮詢,針對技術、商業構想與申請策略給予專業建議。       

06

校內初審會議

團隊進行簡報答辯與委員提問,平台依最終評分結果提出推薦名單。             

07

計畫修正定稿

平台彙整委員建議,團隊依據回饋修正計畫,完成定稿並繳交最終文件。            

08

平台函送清冊

平台彙整推薦名單及定稿文件,正式函送部會進行最終審。              
 
申請聯絡
  • 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

    聯絡人
    廖經理
     
    聯絡電話
    (03) 5712121 分機 59493 
     
    電子信箱
  • 經濟部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價創2.0)

    聯絡人
    陳經理
     
    聯絡電話
    (02) 25700202 分機 321
     
    電子信箱
 
申請文件下載
 
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 🔗官網下載

經濟部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 🔗官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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