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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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項目規劃
負責制定產學合作計畫,確定合作方向、目標等;協助相關學院和產業合作,包含企業員工的在職訓練,例如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制定符合雙方需求的計畫。 -
企業關係管理與維護
與產業界維持多元與多層次的互動關係。積極協助企業在產學合作遇到的問題,提升企業繼續合作的意願,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未來將納入企業會員的服務。 -
產學合作場域規劃與營運
負責校內的產學合作空間,打造符合產業需求的場域。包含士林校區創新研究大樓、桃園青埔創新中心。負責招商和接洽產業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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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成果行銷推廣
負責將產學成果轉化為實際的商業價值,推廣產學成果、協助學研團隊的發展規劃,擴大產學效益。 -
國際產學合作
加強與國際市場交流,拓展國際合作平台,促進國際產學合作的廣度及深度,開啟實際合作,推動國際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 -
科研成果計畫評估與推薦
搜尋學界潛力案源進行適合度評估與輔導,舉辦課程、審查會議、媒合業師諮詢,推動學研成果藉由部會計畫支持,朝向商業化發展。
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申請與輔導
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簡稱科創計畫)為鼓勵學研單位將具潛力的研發成果推向商業化,完善校內新創孵育機制,銜接政府創新創業資源,促進產業升級與經濟發展。計畫自110年整合推動,以「政府學研創新創業第一棒」為定位,參考價創計畫推動經驗及萌芽計畫之作法,完善學研機構內部衍生新創法規、加強案源探勘及早期培育機制,採階段式育成學界潛力新創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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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萌芽案 |
拔尖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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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 |
具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商業構想,目標為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並完成商業化原型。 |
已完成商業原型試製(量產),曾執行萌芽案且績效良好,或經平台評估具重大潛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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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限制 |
無 (生醫案限制請參下方欄位) |
同一技術已執行過價創計畫,不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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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原則(非上限)/期程 |
以 800 萬元為原則 / 1年 |
以 1500 萬元為原則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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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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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要求 |
(通常)無須成立公司。 |
必須成立公司並具有完整商業模式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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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團隊要求 |
計畫執行3個月內聘任BD(可兼任)。 |
計畫執行3個月內聘任專任CEO或COO,並完成 co-founder agreement 之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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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醫領域個案 |
涉及醫材或藥品取證之個案,不得申請萌芽案。 若不涉及藥品或醫材法規取證(如:藥物開發平台,生物 晶片,實驗室檢測技術等),則可申請。 |
醫材領域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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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案方式:
每年3月、9月,申請案件須經科研產業化平台推薦送件,於此之前,平台審查通常需要約1至2個月的作業時間,進行徵案、說明會、課程、團隊輔導與審查作業,建議團隊若有意申請,於每年1月、7月即與本中心窗口聯繫。
送件後,國科會的審查流程:

經濟部科研產業化價值創造計畫(價創3.0)申請與輔導
經濟部推動「科研產業化價值創造計畫(價創3.0)」,協助大學教授與研究團隊推動科研成果產業化、技術商品化及新創事業發展,以多元產業化路徑加速學校研發成果落地,並引導產業早期參與及強化產學合作,共同促成新事業部門或新創公司,推動具產業潛力之科研成果進入市場。
目前價創3.0新申請案件依科研成果之產業化模式與團隊發展需求,主要分為三種申請路徑,協助學術機構透過產學合作、成立新事業部門或新創公司,加速科研成果產業化、商品化與事業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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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產學衍生新部門 |
產學衍生新創 |
學校團隊創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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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合對象 | 已有企業合作夥伴,希望將學校技術導入企業並成立新事業部門 | 學校團隊與企業共同投入資源,規劃成立新創公司 | 由學校研究團隊主導創業,並具創投投資意向之團隊 |
| 申請方式 | 大學校院+企業共同申請 | 大學校院+企業共同申請 | 由大學校院申請,申請時須檢附創投投資意向書 |
| 補助上限/期程 | 最高 1,500萬元/2年 |
原則上限 3,000萬元/2年 |
原則上限 3,500萬元/2年 |
| 主要目標 | 計畫執行第一年內成立新部門,開發創新產品或科技服務。 | 計畫執行第一年內成立新創公司,開發創新產品或科技服務。 | 計畫執行第一年內成立新創公司,開發創新產品或科技服務。 |
| 技轉要求 | 技轉金不得低於補助款10% |
技轉金/技術股不得低於補助款40% |
技轉金/技術股不得低於補助款40% |
| 產業/募資要求 | 合作企業自籌款至少達補助款 30% | 新增募資不得低於補助款 25%;合作企業自籌款至少達補助款 30% | 新增募資不得低於補助款 25% |
| 經營團隊要求 | _ | 第5個月前須完成具業界經驗CEO聘任 | 第5個月前須完成具業界經驗CEO聘任 |
∗ 實際補助額度及相關申請條件依經濟部當年度申請須知為準。
- 徵案方式:
經濟部「科研產業化價值創造計畫(價創3.0)」原則上每年受理1批次,並得視後續狀況調整。正式申請案件原則於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由科研產業化平台統一送件;實際時程依當年度公告為準。
陽明交大校內於正式送件前,尚須進行案件評估、文件準備、業師輔導及校內審查等程序。建議有意申請之教授及研究團隊至少提前1至2個月與國際產學中心聯繫,以利進行申請資格、案件成熟度及適合申請路徑之初步評估。
- 審查流程:
送件後,經濟部審查流程:書審 → 會議細審 → 決審會核定

科研產業化平台潛力案源評估與推薦流程 (通常需耗時1-2個月)
01
團隊進案前輔導
02
繳交徵案文件
03
平台文件審查
04
委員書面審查
05
業師諮詢輔導
06
校內初審會議
07
計畫修正定稿
08
平台函送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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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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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價創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