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中心|師生想創業
教授創業申請流程
教授創業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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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鑑價
授創業團隊將上階段準備之資料送事務所進行鑑價,並支付相關鑑價報告費用。*如未來擬進行技術作價入股,則鑑價報告基準日與公司技術作價日期不得相差逾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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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新創事業專案委員會審查
專案委員會依據科技部「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從事研究人員需經學研機構許可下,執行運用研發成果參與創辦新事業之工作;第六條規定,學研機構就從事研究人員之兼職及技術作價投資,得與企業、機構或團體約定收取回饋金及收取之比例、上限。因此,本會議針對本校是否同意以提案之技術或專利籌辦新創事業及該新創事業所提之回饋學校方案是否合宜,進行討論。請團隊於專案委員會召開前,確認下列文件及簡報已備妥,本會原則上每季召開一次,創新創業中心將於會議召開後3個工作天內email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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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學校簽訂相關合約
公司與本校依據回饋承諾書條件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正式完成技術轉移程序。 公司與本校依據教師兼職申請簽呈內容簽訂產學合作人員兼職計畫合約書,正式完成教師兼職程序。
- 技術授權合約
- 產學合作人員兼職計畫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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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技術股緩課
由智權管理及推動中心協助教授申請技術股緩課稅。